各学院、2021级全体学生:
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成长空间,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第41号令)、《关于印发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的通知》(粤建院〔2020〕116号)文件规定,现对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申请范围及条件
(一)申请范围:2021级在校学生。
(二)申请条件:详见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修订)》相关规定。(见附件1)
二、工作安排
序号 |
工作内容 |
责任部门(人) |
提交材料要求 |
完成时间 |
1 |
各学院上报分专业允许转入人数(注:每专业允许的转入人数应占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5%-15%(含5%和15%)。 (新班级人数不得超过60人) |
各二级学院 |
《各学院分专业允许转入人数汇总表》(附件2),EXCEL电子版、盖章后扫描版发至教务部。 |
1月10日 |
2. |
将各专业允许转入人数在全院进行公示和公布。 |
教务部 |
1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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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1.特长生、服兵役期满、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学生填写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(一)》(附件3); 2.因学习成绩满足条件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(二)》(附件4),表中学期成绩及成绩在所在专业的排名(按学分加权平均分算)到各学院查询。 |
申请学生 |
学生填写申请表纸质版一份,提交到所在学院。 |
3月2日前 |
4 |
各学院填写《2021级学生第一学期附加分统计表》(附件5),具体附加分项目详见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转专业学生成绩计算的规定》(附件6)第四条。 |
各二级学院 |
1、《2021级学生第一学期附加分统计表》EXCEL电子版、盖章后扫描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教务部。 |
3月3日 |
5 |
转出学院审核申请学生资格,并统计填写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汇总表(附件7) |
各转出学院 |
1.符合转出申请条件学生的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纸质版由各学院统一交教务部。 2.《各学院符合转出申请条件的学生汇总表》EXCEL电子版、盖章后扫描版发至教务部。 |
3月6日前 |
6 |
转专业成绩复核 |
教务部 |
3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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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拟同意转专业名单公示 |
教务部 |
3月8日至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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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确定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工作实施 |
教务部 |
3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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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转专业学生到新专业班级报到 |
各转专业学生 |
3月14日 |
三、相关要求
1.组织领导: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,学院院长担任组长。
2.条件审核: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者条件进行审核。
四、其他说明
1.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,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做好相应评估,避免出现盲目现象。
2.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的学生,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。
4.被批准转专业学生的学费、课程学习等事宜按照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相关规定执行,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要求做好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工作。
联系人:李老师 电话:36409559
邮箱:563241240@qq.com
附件:1.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
2.各学院分专业允许转入人数汇总表
3.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(一)
4.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(二)
5.2021级学生第一学期附加分统计表
6.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转专业学生成绩计算的规定
7.各学院符合转出申请条件的学生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