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高〔2015〕12号)、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粤建院〔2020〕116号)等文件规定,结合各学院拟定可允许转专业的计划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转出学院初审、教务部复核共有60名学生符合转专业条件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反映,反映材料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,否则不予受理。
一、公示时间
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2日
二、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名单
见附件。
三、联系部门、电话
教务部:020-36409559
教务部
2022年3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