粤建院教〔2021〕1号
各学院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高〔2015〕12号)、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粤建院〔2020〕116号)等文件精神,学院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2日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了公示。公示期间除2名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外其他无异议。现同意曾嘉茹等58名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,具体转入专业、班级信息见附件。学生原学号不变,学籍转移自2021-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,从3月14日起参与新班级的各项教学活动。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参照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第五章规定执行。请各相关学院做好转入学生相关工作。
附件:2021级转专业学生转入专业和班级信息一览表
教务部
2022年3月13日